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公示
1.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均须参加年度报告(含2024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,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 )。
2.请印刷企业登录“广东省新闻出版(版权)电影行政审批系统”(https://sp.gdsxc.cn/SignOnServlet)通过年度报告入口在线填报。企业登录年审的账号和密码,原有的账号和密码不变。
二、复制单位年度核验
1.取得复制经营许可证的只读类光盘复制单位、磁介质复制单位及其他介质复制单位均须参加年度核验。
2.复制单位按要求向所属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局报送年度核验表(有主管单位的要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),自检报告,复制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一式两份)。
请各印刷复制企业密切留意各地市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通知,按通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年报年检工作。